船舶出事船舶管理公司担责吗?
船舶出事,船舶管理公司一般需承担肯定责任。
依据《中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船舶管理公司对船舶安全负有管理义务。
公司需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况,包含按期对船舶进行养护,使其符合安全航行的技术指标,保证船上设施如导航设施、救生设施等正常运行。
因公司未履行这类管理职责,致使船舶出事,公司难辞其咎。
船舶管理公司未根据规定为船舶配备合格船员,或未对船员进行充分的安全培训,致使船舶在航行中因船员操作失误而发生事故,船舶管理公司需对事故后果承担责任。
除此之外,依据《中国民法典》中侵权责任有关规定,船舶管理企业的过错行为与事故发存活在因果关系,其应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因事故致使的人身伤亡损失与财产损失等。
船舶出事跟船员有关系吗?
船员在船舶航行、作业过程中,负有严格遵守有关规章规范和操作流程的义务,船员应根据职责需要,小心履行航行、值班等任务,不能擅辞职守。
船员违反这类规定,因自己操作失误、疏忽大意等缘由直接引发船舶事故,如船员在驾驶船舶时未维持合法瞭望,致使船舶碰撞,或者在装卸货物时违规操作,引发失火等,那样该船员对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这样的情况下,船员不只可能面临行政部门的处罚,依据《中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对导致内河交通事故的责任船员,视事故紧急程度,会给予罚款、暂扣或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等处罚。
事故后果紧急,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据《中国刑法》中交通肇事罪等有关罪名,追究船员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船舶出事是因为不可抗力、船舶自己潜在缺点且船员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等非船员过错缘由致使,船员则不需要对事故承担责任。